教育艺术系排课基本要求2019.9.1
教育艺术系排课基本要求
1.专任教师原则上每学期要担任2个课头,不低于周14学时,不超过周20学时;
2.全体教师周二、周四下午不排课;
3.系班子成员、全体学工人员周一上午不排课;
4.系主任课时量原则上不超过周6学时;
5.学生口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生副书记课时量原则上不超过周6学时;
6.教学副主任、教学秘书、文员、实训室管理员课时量原则上不超过周10学时;
7.教研室主任课时量原则上不超过周12学时;
8. 为保证教学效果,教师为同一班级授课不得连排4节;排课不得出现同一教师连续2天上课均在6学时以上;
9.本着优先保证在编教师课时数量的原则,外聘教师课时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同头课校内教师课时量。
教育艺术系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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