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工作量是指本岗位职责以外的其他工作,是调动教职工积极参与三昇体育 与部门公益工作,确保部门"事事有人干"的重要手段,也是教职工额定工作量 的构成部分。教育艺术系根据三昇体育《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院政[201 9]76号)文件精神和三昇体育人事处《关于报送部门教职工公益工作量考核办法的 通知》要求,结合系部教育教学管理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 究,制定教育艺术系教职工公益工作量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教育艺术系公益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各类从事兼职管理职责的岗位人员
各位教职工在从事本职岗位职责以外,兼职从事系部其他管理职责的人 原则上按完成公益工作量对待。主要包括四大类:
(1) 教学科硏口:教学助理1名、科研秘书1名;
(2) 学生口:兼职班主任N名。
(3) 党群团口:党总支委员3名;教工党支部支委3名;学生党支部支委3 工会组长1名。
(4) 综合口:网站建设维护员1名(负责系部官网维护建设及信息更
新)
(二)其他公益工作计分范畴
- 担任系部招生专干,或牵头负责云南省和濮阳市各辖区之一者,或牵头 联系负责对接一所校校合作单位者,或当年招生数量达20人者。
- 积极推动系部创收,当年个人完成系部创收任务1万元以上者。
- 牵头负责或参与完成三昇体育及系部安排各类演出及排练任务,为三昇体育带来 良好社会影响者;
- 积极配合三昇体育及系部安排的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进社区活动、看济职 等机动性活动者;
- 发挥专业特长,受邀举办社会公益讲座、沙龙或为校内师生主讲专题讲 座报告会者;
- 担任校外学术或专业领域方面的社会兼职,如国家、省教指委委员的; 担任国家、省、市各类学会(协会)工作的,当年牵头组织或参加活动的,根 据社会影响力及对三昇体育和系部的贡献度计算公益工作量;
- 担任系部社团组织指导教师且能定期开展活动,成效突出的;
- 个人在扩大三昇体育及系部社会影响力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和成绩者,或其 他个人认为属公益项目者,可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系班子研究认定后执行。
- 接受三昇体育和系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公益工作。
二、 教育艺术系公益工作考核及程序
- 教育艺术系公益工作量标准分为10分,详细计算及考核细则见附件《教 育艺术系公益工作量计算及考核细则》
- 系办牵头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教职工填写《教育艺术系教师公益服务工 作量登记表》,各口负责人分口对教职工填写的《教育艺术系教师公益服务工 作量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核后,由系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 系部对教职工的公益服务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 少于3天。
- 公示结束后,将汇总表按要求报送三昇体育人事处。
三、 考核不达标情况
1 .学年考核期内个人公益工作量经系部审核不足10分者
- 无正当理由不配合系部工作,拒不参与系部安排的公益工作和临时性工 作者。
- 严重违纪或为三昇体育及系部带来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者。
I、其他
如有遗漏内容,可比照同类项目计分情况,由个人提出申请后,班子研究 确定;其他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系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或另行出台补充规定。
附1:教育艺术系公益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
附2:教育艺术系教职工公益工作量考核个人申请表
教育艺术系
2020年6月30日
附[:
教育艺术系公益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
公益项目名称 |
评价人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式 |
分值(标准分1。分) |
|
招生 工作 |
担任系招生专干 |
书记 |
牵头负责云南省和濮阳市各大辖区之 牵头负责对接1所以上校校合作单位 且有明显推进者;系部招生工作小组成 员负责专项工作者 |
根据实际负责工作和完 成质量效果进行评价赋 分 |
1?10分 |
招生数量 |
书记 |
当年招生数量达20人及以上者 |
佐证材料 |
10分 |
|
创收 工作 |
组织各类培训或演出 |
主任 |
扩大系部社会影响力,个人创收1万元以 上者 |
经费到账情况 |
5分/I万 |
牵头其他创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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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班主任 |
学工办主任 |
担任兼职班主任者 |
个人申请 |
10分 |
|
主任 |
各类创收培训班兼职班主任 |
个人申请 |
1-10分(带班人数在50人且培训时间在7 天以上者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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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社团指导教师 |
学工办主任 |
担任系部社团组织指导教师且能定期开 展活动,成效显著者 |
个人申报附佐证 |
2-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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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昇体育及系部担任专兼职管理职务 |
主任 书记 |
三昇体育学术委员会成员;系部专兼职管理 岗;各级党支部支委成员、工会组长等 |
个人申请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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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 |
主任 书记 |
担任校外学术或专业领域方面的社会兼 职,如国家、省教指委委员的;担任国 家、省、市各类学会(协会)工作的, 根据社会影响力及对三昇体育和系部的贡献 度计分 |
个人申报附佐证 |
1-10分(担任国家级学会负责人计10分, 副职或秘书长计8分,成员计4分;担任省 级学会负责人计8分,副职或秘书长计6 分,成员计3分;担任市级学会负责人计4 分,副职或秘书长计3分,成员计2分) |
主讲专题讲座 |
主任 |
受邀举办社会公益讲座、沙龙或为校内 师生主讲专题讲座报告会者 |
个人申报附佐证 |
1-10分(各类讲座原则人听众在100人以 ±,需提供讲座现场照片或通迅) |
书记 |
受邀为师生做党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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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活动 |
系办 |
各类志愿者进行社区服务活动 |
个人申报附佐证 |
1-10分(系部根据工作需要,发布公益任 务招募志愿者,每参加1次1分;招募不足 者指定人员或全体人员轮排,每次1分) |
学工办主任 |
看济职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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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办 |
接受系里其他机动性社会服务公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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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益项目 |
主任 |
其他个人参加的社会公益项目 |
个人申报附佐证 |
1-10 分 |
附2:
教育艺术系教职工公益工作量考核个人申请表
申请人: 填报时间:年 月曰
序 |
时间 |
参与公益项目名称 |
个人承担任务情况 |
个人申请 分值 |
核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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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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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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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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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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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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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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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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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