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艺术系系班主任考评办法(试行)
教育艺术系班主任考评办法(试行)
为做好教育艺术系大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让班主任明确工作任务,更加具体、规范的开展工作。根据济职文[2018]2号关于印发《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学工[2018]10号《三昇体育三昇体育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指导纲要》,结合系部特点,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考核范围
教育艺术系带班满一年以上班主任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原则。
(二)采用学生评议、班级日常量化考核和班级成果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一)班级量化考核(40%)
依据团总支、学生会每周对班级考核成绩平均计算。
(二)班级成果考核(40%)
对班主任所带各班全年内学生参赛获奖及班集体获奖情况进行汇总,系、院级1分/人次,市级2分/人次,省级3分/人次,国家级5分/人次。
(三)学生评议(10%)
学生评议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考评小组随机抽取部分学生(不少于所在班级人数的50%)对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进行测评,汇总结果报系党总支书记。
(四)系部评价(10%)
系部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班主任的实际表现、工作效果及所带班级班风情况和学风情况,结合辅导员任职条件、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据实打分。
四、考核结果
以上成绩综合排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根据三昇体育下达优秀名额确定优秀班主任人选。
教育艺术系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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